学风建设机构

学风建设机构:     
组长:校长吴朝晖
成员单位:组织部、宣传部、人事处、监察处、科研院、社科院、研究生院、本科生院、工会、学术委员会秘书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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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网公布学风建设“三落实、三公开”有关材料的通知(教技司[2014]89号)

编辑:admin 时间:2014年03月26日 访问次数:1270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部属各高等学校:

 

  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技[2011]1,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精神,推进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(2012-2014),我司分别下发了《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教技司[2012]10号)、《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》(教技司[2012]111号),要求各单位开辟学风建设专栏,报送学风建设相关材料。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,此项报送工作已于去年基本完成。

 

  今年,按照《实施意见》文件要求,拟将各单位学风建设“三落实、三公开”情况在教育部门户网站:“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”专栏上予以公布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  1.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在严格落实“三落实、三公开”(即:学风建设机构、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)的基础上,修改并完善各自学风建设专栏,规范挂网内容。

 

  2.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建立本单位的学风建设专栏,并能链接到地方高校的学风建设专栏。

 

  各单位学风建设专栏要求公布的内容见附件1,以上两项工作请于201455日(周一)前完成。

 

  3. 请于2014512日(周一)前修订已报送的学风建设优秀科学家和团队相关材料,并和“三落实、三公开”相关材料一起以正式文件形式重新报送我部邮箱。报送要求见附件2

 

  4.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此项工作,严格按要求、按时间完成挂网和报送任务。我部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:“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”专栏中公布各单位完成情况及“三落实、三公开”相关材料。没有按期完成的单位,将记入诚信档案。

 

  联系人: 茜 朱小萍

 

  电话: 010-66096933

 

  地址: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南楼419

 

  E-mail kjw6933@moe.edu.cn

 

  附件:1. 各单位学风建设专栏要求公布的内容

 

     2. 各单位报送“三落实、三公开”材料的要求

 

教育部科技类学风建设办公室

(教育部科技司代章)

2014325

 

附件1

 

各单位学风建设专栏要求公布的内容55日前完成)

 

  1. 学风建设机构正式文件

 

  2. 学术规范制度正式文件

 

  3. 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正式文件

 

  4. 学风建设其他相关制度和文件

 

  5. 学风建设年度报告

 

  6. 学风建设优秀科学家和团队

 

  7. 举报电话、电子邮箱和联系人

 

附件2

 

各单位报送“三落实、三公开”材料的要求512日前报教育部)

 

  1.正式文件:××单位关于报送“三落实、三公开”材料的函.pdf

 

  附件1:学风建设机构正式文件pdf扫描件

 

  附件2:学术规范制度正式文件pdf扫描件

 

  附件3: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正式文件pdf扫描件

 

  附件4:修订的学风建设优秀科学家和团队相关材料

 

  附件5:学风建设专栏网址及主页截图

 

  2. 联系人、联系电话(办公电话和手机)、电子邮件